一、养老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养老金的取得是基于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实践中,一般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无论养老金、养老保险费均具有工资属性。因此,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社保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后,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社保俗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缴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下三种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的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一般个人那一部分从工资里面扣除,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也就不存在退休金问题,如果离婚时想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退休金,法院不会支持。
但是以工资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那一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主张分割,法院应当支持。对于退休金这一部分,明确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论:明确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养老保险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